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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重庆)笔试考生须知
2023-11-06返回列表

请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执行考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履行考生责任和义务,确保考试安全、顺利举行。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第一部分: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科目一、科目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


考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09:00—10:30,考试时长90分钟。


第二部分: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科目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


考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10:30—12:00,考试时长90分钟。


第一部分结束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入第二部分。考生答题进入第二部分之后将无法返回第一部分答题。


二、答卷方式


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所有试题通过计算机完成答题,试题全部为客观题。


第一部分:试卷总分100分,含165题。


判断题40题,每题0.5分,共20分;单项选择题90题,每题0.5分,共45分;多项选择题35题,每题1分,共35分。


第二部分:试卷总分100分,含165题。


判断题40题,每题0.5分,共20分;单项选择题90题,每题0.5分,共45分;多项选择题35题,每题1分,共35分。


三、答题注意事项


(一)试题全部为客观题;


(二)考生可选择“标记本题”按钮进行标记,方便考生根据标记及时回到标记试题进行试题检查;


(三)一旦进入第二部分,考生将无法返回查看、修改第一科目的答案。


四、考场纪律


(一)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尊重考试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禁止在考场内吸烟或吃东西。。


(二)考试期间,考生须配合监考人员要求。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痛、腹痛、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如果因突发疾病不能继续考试的,应当停止考试,立即就医。   


(三)迟到超过 15 分钟的考生不得入场,迟到未超过 15 分钟的考生可以进入考场,但需在开考 15 分钟15内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未能在开考 15 分钟内登录并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迟到的时长计入考试时间。11:30 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时,除携带纸质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之外,禁止携带书籍、演算笔、资料、笔记本、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食物、饮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监考人员要求存放至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至指定位置)。考生未按要求存放或违规携带物品的,将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五)如考试计算机出现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不得自行处置。在异常情况处置期间,考生应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听从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引导。


(六)整个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试座位。因特殊原因暂时离开考试座位的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考试计时在考生离开的过程中不中断。已完成考试的考生应尽快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监考人员要求退场。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八)考试将对考场进行全程录像监管,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对现场监控进行查阅,如发现未当场处理的作弊行为,作弊考生的成绩将会被取消,并按相关违纪条例处理。


(九)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考生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老师提醒后不改正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一)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二)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三)未按规定携带手机、信号接听器等电子通讯、存储、摄录设备的;


(四)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五)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六)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七)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导游从业人员存在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文化和旅游部将相关信息记入导游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报名申请。


(一)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


(四)使用手机、手表、等电子通讯、储存设备接听、接收、查看考试信息的;


(五)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六)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七)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六、其他


(一)考生须妥善保管好纸质准考证及电子打印件,以备考试和领取资格证时使用。考试当天考生如未携带纸质准考证,将不能进入考场。


(二)考场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前往考场时要加强途中防护,科学佩戴口罩。


(三)及时关注市文化旅游委官方资讯动态,查询考试成绩。可关注重庆市文化和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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