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旅游消费回暖,导游强制游客消费的新闻又回归视野。
1月29日,云南大理。网曝一导游强制游客消费,称游客参加的是购物团,不是纯玩团,在大巴车上大骂游客到店就“装死”。
1月31日,自媒体博主@滤镜粉碎机发布视频,称参加雪乡跟团游时遭受导游言语刺激,原本免费的景区也被旅行社列上了自费项目收费单。
2月6日,一网友称参加广西一旅行团时被强制购物。2月7日,#导游回应未达购物标准不给游客房卡#的话题登上每经热榜。
2月20日,一重庆网友称报团参加499元6天5晚云南游时,一个景点搭配了5个购物点,如果不买东西,导游就会甩脸色。
2月22日,有游客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公司为其报了旅行团,从南宁到云南旅行,2000元一个人,不仅强制消费,男导游还强行抢女游客的手机。
3月6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云南一名带团导游在大巴车上与游客发生口角并怒吼游客“你牛X什么,这大巴车卖给你!要不要?”
3月14日,网曝云南导游威胁并强迫游客消费,辱骂游客“狗XX”,让游客中途下车。
3月17日,网传海南三亚某旅行社一导游因游客不购物,在上车后与游客发生激烈争吵。涉事导游被顶格罚款、吊销证件。
不一样的地点,却有着一样的强制性消费套路。在多地掀起旅游热的同时,导游“报复性宰客”事件频发,着实成为旅游行业复苏中的隐忧。这背后暴露出来的是旅行社经营管理混乱、法律意识淡薄、行业风气不正等诸多问题。
人们对“黑导游”的诟病由来已久,导游“不合理”的薪酬制度通常被认为是这一问题的导火索。不少媒体曾报道过,导游往往没有底薪,或者只有极低的薪资,更多的收入来源是靠游客购物提成。但不论是导游“无底薪”的不合理薪酬制度,还是“消费才是对导游工作的认可”之类的话术,都不能作为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正当理由。
从以往案例的处理结果来看,被判处有期徒刑、顶格行政处罚的不在少数。我国刑法中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买强卖商品的,或者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构成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回归到这个经济问题上来看,导游选择“铤而走险”,成为法律风险的主要承担者;游客作为消费者,成为导游“不合理”薪酬制度的买单人和宣泄生活压力的出口,与旅行社运营模式有更直接的关系。通过将成本折合进购物消费中,一味打“价格牌”——不少旅行社长期以来采用这种粗放的经营方式,不仅会让旅游市场劣币驱逐良币,更是将风险转嫁到了个体身上。
游客在景区参观游览。图/新华社
旅行社的盈利模式也该变一变了。别把游客当做可以任意搜刮的“摇钱树”,而是视作用心服务的“客户”;也别把导游当做“背锅”的对象,而是企业和行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在当前自由行、特色游、私家团等多种旅游业态风生水起的市场环境下,传统旅行社也应积极转型,解决跟团游市场中的痛点。
在旅游圈里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无底线的低价竞争,只会累死自己、害死同行、坑死游客!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旅游行业“吃饭砸锅”的事依然每天都在发生。
为了自己眼前的一口饭,砸了整个行业的锅。行业的锅砸了,自己的饭碗还能保住吗?
都做个长远的打算吧,不只是自己,还有行业!!
文章综合自导游之家、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