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旅游质监网公布“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第一季度涉旅典型案件”。
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第一季度涉旅典型案件
一、蓝某杰殴打他人案
案件情况:2023年1月17日07时42分在昆明市盘龙区龙溪路惠玥温德姆酒店旁一旅游大巴车内,报警人王某系旅行团导游。其称当日有昆明至石林旅行团游玩行程,早07时左右因其电话催促旅行团游客蓝某出发语气态度问题发生口角,后游客的儿子蓝某杰在旅游客车上徒手打了报警人,其面部有擦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三日。
处罚单位:盘龙分局。
处罚时间:2023年1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