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长城管理处发布情况通报称,6月11日在八达岭长城刻字的男子被处罚。
通报称,6月11日16时许,游客在八达岭长城游览时发现一男子在城墙刻字,并发布新浪微博视频。事件发生后,八达岭长城景区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案。
经调查,刻字人种某强(男,41岁,山东人),于6月11日7时许到八达岭游玩,行至北七至北八之间,用钥匙在城墙内侧刻划名字“种某强”三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刻划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此外,根据《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将此人列入不文明旅游“黑名单”,延庆区12家等级景区将对刻划行为人实施联合惩戒、不予接待。
2020年4月6日,八达岭特区办事处正式出台并实施《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其中规定,对刻划、故意损坏等七类破坏文物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于破坏文物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还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限制购票参观。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