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的信用该如何科学评价?遇到严重失信行为可否“一票否决”?2024年1月1日起,北京市《职业信用评价规范 导游》信用标准将正式实施。
导游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导游被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或近一年,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旅游突发事件,且导游负有主要责任将直接被评为最低等级D级(差)。
导游信用等级按照信用分值从高到低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表示,信用等级分值为350分至950分。
评价方法采用直接定级和指标评分相结合方式。
直接定级方面,导游被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或近一年,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旅游突发事件,且导游负有主要责任,将直接被评为最低等级D级(差)。
指标评分中则涉及学历等级、职业等级、服务星级等,其中遵纪守法指标项中,近一年,导游存在“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每条将被扣除60分;近一年,导游在行业信用记录内存在通报警示信息,每条将被扣除30分。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导游和旅行社作为文化旅游市场的“摆渡者”,信用是效益更是生命。
《职业信用评价规范 导游》显示,导游信用评价是指依据多种渠道依法依规采集导游信用信息,通过构建科学的导游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导游在提供导游服务时遵守法定义务或者履行约定义务、承诺的意愿、能力和表现的评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