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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导游服务规范》,4月1日起施行!
2024-03-27返回列表

据“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众号消息,国家标准《导游服务规范》(GB/T 15971-2023)公布,并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该标准在近30年间历经三次制修订,最新的修订于2021年底获得立项,2022年4月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底批准发布,于近日公布文件内容,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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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布的新版《导游服务规范》相比2010版《导游服务规范》,在导游素质要求、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重组与优化,并完善了突发事件和常见问题的处理要求。


新版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规范相关表述

②更新导游服务能力要求

③优化导游服务内容要求

④增加出境游领队服务要求

⑤优化入境游导游服务要求

⑥完善突发事件和常见问题的处理要求

⑦增加导游服务质量评价。


《规范》提出,导游处理突发事件和常见问题应遵循“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原则,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或协助提供救援、救助服务;同时,遵循“及时报告,加强沟通”原则,立即向旅行社报告突发事件或问题发生情况,请求指示,并保持信息畅通,以便随时沟通与联系,情况紧急或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时,依法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此外,还要遵循“依法依约,合理可能”原则,依照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处理突发事件和常见问题,并满足旅游者合理且可能实现的需求。


具体来看,在旅游者走失处理规范方面,《规范》提出,导游在发现旅游者走失后,应向其他旅游者了解情况,并由全陪导游安排旅游者随行亲朋或团队代表与其共同寻找旅游者,同时与景区、住宿经营者等可能有线索的相关接待者联系,地陪导游带团继续游览;及时向旅行社报告,反映旅游者走失详细情况,取得指导与帮助,并通知走失旅游者家属;走失24小时仍未找到的,立即向走失地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旅游者是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立即报警。


针对游览服务,《规范》提出,在游览过程中,导游应注意旅游者动向,及时提醒旅游者如厕,特别关注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地陪导游应在返程途中,询问旅游者对当日活动安排的意见,回答旅游者的提问,并预报次日的旅游行程、出发时间及其他相关事项等。


针对导游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乱象,《规范》也增加了相关要求,导游应严格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安排购物活动,不应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诱导、欺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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