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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研学旅行是否只能由旅行社承接?
2024-08-28返回列表

要说旅游行业的新业态,就不得不提时下最为火热的旅游新宠:研学旅行。前段时间,本律师到青羊法院办案就切实感受了一把这种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新氛围”:穿着校服的一群孩子早早地被一辆大巴带来,他们兴奋地下车,聚集在法院门口。孩子们望向法院进门的方向,一个个目光炯炯,兴奋不已。远远听到带队老师介绍,他们是准备进入法院进行学习和参观的。让人不禁感叹近年来的研学热浪,把旅游和学习结合起来,很有趣也很新奇。


研学旅行的蓬勃发展除了给予涉旅企业新的机遇外,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目前市面上承接研学旅行的主体鱼龙混杂,那么承接研学旅行的主体是否只能为旅行社呢?今天就和大家一同探讨一下承接研学旅行的主体问题。


一、相关规定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载明,研学旅行承办方为:“与研学旅行主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教育旅游服务的旅行社”。似乎从这里就能看出,做研学旅行的主体只能是旅行社。但上述规范只是推荐性标准,并非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而2023年新修的《四川省旅游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其中第77条规定:“俱乐部、车友会、教育机构、非法人组织和个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以及《旅游法》第28条的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


二 、研学旅行是否属于旅游?


上述法律法规中也只是对旅行社业务有要求,必须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简单来说,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要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没有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不得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


所以不论是上述的规范也好,法律、地方性法规也罢,想要知道研学旅行的主体是否只能是旅行社我们就要清楚,研学旅行是否属于旅行社业务?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什么是“旅游服务”?


常规的旅游服务包含六要素:即吃住行游购娱。从研学旅行的内容来看,实际上,其也包含旅游六要素,只是其还兼具了研学旅行所特有的研究、学习、教育等内容,这也是与一般旅游的区别。


在研学旅行实践中,承办方为学校提供的服务内容通常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进行,时间跨度根据各学段的特点安排1—7天不等,主办方一般情况下需要承办机构提供交通、食宿、讲解、导游及活动的组织服务等。因此,承办机构提供的研学旅行服务具有旅游服务的内涵。既有教育服务,也有旅游服务,教育服务与旅游服务贯穿在研学旅行服务的全过程。


(2)研学旅游承办机构提供的产品是否为旅游服务产品?


旅游服务产品是指为满足旅游者需求而面向旅游者提供的各种产品和服务。构成要素包括旅游吸引物、旅游设施、可进入性和旅游服务;向旅游者销售的旅游项目,其特征是服务成为产品构成的主体,其表现为线路、活动和食宿服务。


而研学服务机构向主办方(学校)销售的产品或服务,包括研学课程的设计、基地课程的开发,以一定主题的基地课程或景区作为旅游吸引物,提供研学导师教育服务,提供安全员、讲解等服务,具体表现为研学旅行线路、活动方式和食宿安排等。


从上述分析可知,研学旅行服务机构向主办单位(学校)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旅游服务产品的特征。


(3)研学旅行服务合同是否高度符合旅行社包价旅游合同?


根据《旅游法》第111条的规定:“……(三)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以及《旅游法》第58条的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二)旅游行程安排;(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实践过程中,研学旅行服务合同的价格一般采用包价形式,即每个学生统一支付多少钱给涉旅企业。与此同时,关于本次研学旅行的服务价格以及行程安排均会在研学服务合同中详细列明,包括出行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等内容。所以由此可知,研学旅行服务合同具有旅行社包价旅游合同要素中旅游服务内容。


结语:


综上所述,要做研学旅行必然是会涉及旅游业务的。按照正常的逻辑而言,研学机构的承办主体一定需要旅行社。但是由于目前尚未就研学旅行出具相应的法律法规,有的只是一些推荐性标准以及红头文件,所以研学旅行市场虽然火热,但是并不规范,仍处于一个“混沌时期”,非常多旅行社、非旅行社企业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就贸然涉猎。其实从事的主体并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安全问题。


例如上个寒假期间,一名14岁学生参加非旅行社的研学机构所组织的《情商精英营》活动。该名学生在参加过程中,因研学机构设计活动不合理与监管不到位,该名学生的自行车失控跌进路边蕉林地,最终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所以,无论是要求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也好,新出台要求研学资质也罢,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维护市场活力与秩序。


作者:王瞳 华旅律师事务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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