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上活跃着许多网托儿、粉头、牛头等二道贩子,他们经常以欺骗乃至欺诈的手段诱导游客,与下游一些无良旅行社一起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很坑了不少人,直至成为业界公害。
由于网络二道贩子相当狡猾,且活动隐蔽,所以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太引起大家的注意。不过随着这些二道贩子越来越多越来越猖獗,现在情形变了——文旅局已经开始出手,他们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
接下来,结合一个典型案例,来详细说明下网络二道贩子的运作模式,他们如何勾结无良旅行社,及其带来的严重后果。为了把事情说得更清楚,我们特意邀请了一位旅游业资深业者老F,为大家进行专业点评。
蔡某某是一位网托儿,平日主要是通过某社交平台账号“江西旅游接待导游某某”发布旅游招徕信息,借以吸引有前往江西旅游意向的游客,目的是要通过私信获取游客的信息(如联系方式、出行意向、人数等)。

网托儿的日常工作业内俗称“打粉”,他们发布的图文,以及在别人图文下的评论,话术一般是“找搭子”“刚从xx回来,领队可好了”之类的,很有迷惑性。比如“哇,我运气好,精品小团才三四千块,还碰到了热情的向导领队,司机大哥全程哄我们开心很幽默,还带我们吃各种好吃的,还赠送无人机,拍照技术超级好。”
蔡某某以发视频为主,常规的美景美食素材之外,除了保证绝无购物,还强调一个低价,那个价格低得来,很难让人不动心。
简单而论,蔡某某等网托儿负责线上引流获客,他们是整个网络二道贩子产业链的源头,夸张点说,也可以称其为万恶之源。
在本案中,蔡某某钓到了3名潜在游客,他将3人的详细信息交给了钟某某。钟某某属于粉头,经营着一个“某某接粉群”,专门负责接收来自蔡某某等上游通过“打粉”得来的游客信息,并负责将这些信息交给下游的牛头,起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
本案中,钟某某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将游客信息交给了自己的合伙人田某某。田某某作为牛头,需要懂一些旅行社计调的工作,比如向游客推送并介绍“江西5日游”的行程安排,商定好之后,再将游客信息转交湖南龙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恒国旅”)。
龙恒国旅是张家界的一个组团社,田某某之所以找他们而不直接联系江西方面的地接社,据老F分析,应该是因为他的路子还不够野,没江西那边的第一手资源。
龙恒国旅当然有这个资源,于是就将3名游客转交江西游江南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江南旅行社”)组织、接待。为此,游江南旅行社向龙恒国旅支付了2130元“人头费”,算下来每个人710元。
据老F介绍,人头费这东西由来已久。以前牛头给旅行社介绍生意,一般旅行社按每个人头一两百元跟牛头结算,主要是作为收客渠道的一个补充。这两年旅行社收客越来越难,对于某些旅行社来说,牛头几乎成了主渠道,人头费自然水涨船高,现在长线的团确实已经达到七八百元了。
老F补充说,牛头是一个统称,指的就是二道贩子。所以虽然营销圈会将上述几人分为网托儿、粉头、牛头,但在旅行社业者看来,他们都算是牛头或者黄牛,对于花钱买人头的游江南旅行社来说,蔡某某、田某某、钟某某,包括龙恒国旅在内,理论上都是牛头。
那么牛头们是怎么来分这笔钱的呢?
应该说,他们的分配原则还是很讲究的。往下看:
龙恒国旅拿到游江南旅行社的2130元人头费后,自己只留了450元,而三个某某则按照70%、20%、10%的比例进行了分配,具体是:蔡某某分得1176元,田某某分得336元,钟某某分得168元。
这其中的逻辑是,所有人都承认网托儿蔡某某“居功至伟”,没有他就没有游客这生意就没法干,所以他理应拿最多。
龙恒国旅能把游客卖出去,同样是劳苦功高,他们拿第二多大家心服口服。
田某某既要为游客做行程,还要忽悠他们高高兴兴的接受,这工作也不好做,稍微多分点也合情合理。
至于钟某某,他的活最简单也最轻松,分得少一点自是无话可说。
需要说明的是,网托儿、粉头、牛头和旅行社,他们之间合作紧密,但并不是那种非你不可从一而终的关系。
事实上,网托儿会同时对接许多粉头,粉头也会对接许多牛头,牛头同样会对接许多旅行社,一般来说,谁给的条件好,他们就和谁合作,当然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谁信誉度高,他们就更愿意和谁合作。
所以总体来说,大家彼此之间都非常讲诚信,可以说是童叟无欺——在这条灰色产业链上,唯一可欺的,就是那些倒霉的游客。
游客抵达南昌后,游江南旅行社提供的旅游行程与之前他们和田某某商定的信息明显不符。老F表示,这显然是游客之前并未与旅行社签订旅游电子合同。“他们多半被忽悠说到当地当面签合同,安全放心更踏实。”
这有什么不一样吗?老F笑道:“当然不一样。首先旅游电子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合同,游客出发之前按照说好的‘低价、绝无购物’来签,落地后旅行社不敢太乱来。你到了当地了见到一份完全货不对板的合同肯定不想签,但来都来了,路费也花了,最后往往还是得签,但主动权就不在自己手里了。”
没有主动权的游客自然玩不好,通常还要受一肚子气,否则他们也不会向文旅局投诉。当然,他们一旦发起投诉,只要证据确凿,威力还是很大的。
2025年8月,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龙恒国旅作出罚没15000元、责令停业整顿5日的行政处罚,对法定代表人赵某某作出罚没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工作人员张某某作出罚没1000元的行政处罚。
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钟某某作出罚没1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田某某作出罚没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蔡某某作出罚没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作为文化和旅游部极为重视的典型案例,这是一个意义重大的处罚,它标志着,不仅是旅行社,包括网托儿、粉头、牛头等各种隐秘且极度分散的二道贩子们,也将受到文旅部门的依法监管。
他们的好日子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