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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年“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1-04-16返回列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加强导游在线培训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1年“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是文化和旅游部加强导游队伍培训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在线培训的方式为广大导游提供一个轻松、便捷的学习环境,在增强行业交流互鉴的同时,帮助广大导游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推动导游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内容 


  “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为开放式培训平台,以流媒体形式向导游提供免费课程,围绕导游职业特点设置“精品课程”“金牌导游专区”“全国优秀课程展播”版块,并根据导游学习需要提供行业资讯、法律法规查阅、学习资料下载、课程订阅和评价等功能。其中“精品课程”作为重点版块,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文明旅游规范和文明旅游引导、旅游安全管理与突发事件处理、导游知识拓展、导游业务技能提升、其他相关培训等8个专题。 


  三、参加方式 


  (一)已在平台注册的导游,可继续使用原有账户学习。尚未在“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注册的导游,可登录“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门户网站(www.zgdaoyou.com),按提示信息完成注册。 


  (二)注册成功后,导游可直接登录学习或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http://jianguan.12301.cn/),点击“知识—导游云课堂研修培训”,跳转至“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进行学习。除电脑端外,导游还可关注“导游云课堂”微信公众号,点击“掌上学习”,注册后即可进行学习。 


  四、培训要求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导游需通过“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累计完成8小时以上的在线学习。其中,“精品课程”学习版块为必修内容,且每个专题课程学习时长不少于1小时;导游可根据自身需要选修“金牌导游专区”“全国优秀课程展播”等版块内容。 


  五、培训管理 


  (一)2021年起,导游在“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的培训信息将定期同步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导游个人培训记录。 


  (二)2021年5月1日前的在线培训情况不计入2021年培训统计,但计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导游个人培训记录。 


  (三)导游参加“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学习情况将作为未来参加导游等级晋升、星级服务评价、“金牌导游”培养对象遴选和全国导游大赛报名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四)“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为全体导游提供免费培训,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此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导游参加在线培训期间产生的上网费或手机流量费由导游个人承担。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强对“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此前为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设置的“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管理账户继续有效。 


  (二)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充分调动广大导游参与在线培训的主动性,加强在线培训与等级考评、星级服务评价、“金牌导游”培养等工作的有机结合。 


  (三)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师资建设、课程制作方面予以大力支持,配合做好优秀师资和精品课程推荐工作,各地推荐的课程将通过“全国优秀课程展播”版块集中展示。 


  七、联系方式    


  1.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旅行社和导游监管处 


  联系人:刘成帅   电话:010—59881416  


  2.“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曾  铮   电话:0592—8266722 


  电子邮箱:38069142@qq.com   


  3.“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服务支持    


  联系人:于国艳   电话:0592—8266725 


  电子邮箱:83278080@qq.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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