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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15家旅游度假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公示
2022-11-07返回列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拟确定15家旅游度假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根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认定,以下15家旅游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2022年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1.河北省 秦皇岛市北戴河度假区 


  2.上海市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 


  3.江苏省 常熟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区 


  4.浙江省 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 


  5.浙江省 鉴湖旅游度假区 


  6.江西省 新余市仙女湖七夕文化旅游度假区 


  7.江西省 赣州市大余县丫山旅游度假区 


  8.山东省 烟台金沙滩旅游度假区 


  9.山东省 荣成好运角旅游度假区 


  10.河南省 三门峡市天鹅湖旅游度假区 


  11.湖北省 神农架木鱼旅游度假区 


  12.湖南省 岳阳洞庭湖旅游度假区 


  13.广西壮族自治区 大新明仕旅游度假区 


  14.四川省 宜宾蜀南竹海旅游度假区 


  15.陕西省 商洛市牛背梁旅游度假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2071、59882072 


  传  真:010-59882093 


  电子邮箱:zydj@mct.gov.cn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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