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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2022-03-02返回列表

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请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执行考试主办方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同时,请考生及时关注所在地考试组织部门在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上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考生责任和义务,确保考试安全、顺利举行。


一、考生入场防疫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考生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站,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保持好安全距离。


2.考生进入考站前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站,须自备并全程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须配合工作人员摘下口罩,接受验证)。


3.考生须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当日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等。


4.考生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等并查验无误后,须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方可允许入场。


5.考生进入入场时,须在《考场情况记录表》及《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如实报告考前14天内的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考生如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考生法律责任。


6.考生入座后,输入准考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及《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确认。


存在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站参加考试:①不满足或拒绝配合以上要求的;②检测发现体温≥37.3℃的;③健康码、行程码当日更新非绿码的;④未按考试要求携带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纸质准考证的;⑤未按照当地考试组织部门防疫政策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如规定时间段内本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


注意:部分地区根据当地防疫政策要求,需要考生提供规定时间段内本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场。请考生提前关注所在地考试组织部门在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上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考生责任和义务。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第一部分: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


考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09:00—10:30,考试时长90分钟。


第二部分: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10:30—12:00,考试时长90分钟。


第一部分结束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入第二部分。考生答题进入第二部分之后将无法返回第一部分答题。


三、答卷方式


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所有试题均通过计算机完成答题,试题全部为客观题。


第一部分:试卷总分100分,共165题。


判断题40题,每题0.5分,共20分;单项选择题90题,每题0.5分,共45分;多项选择题35题,每题1分,共35分。


第二部分:试卷总分100分,共165题。


判断题40题,每题0.5分,共20分;单项选择题90题,每题0.5分,共45分;多项选择题35题,每题1分,共35分。


四、注意事项


1.试题均为客观题。


2.考生可选择“标记本题”按钮进行标记,方便考生根据标记及时回到标记试题进行试题检查。


3.一旦进入第二部分,考生将无法返回查看、修改第一科目的答案。


4.考生只有在确认所有试题全部答完并要交卷时,才可点击“结束考试”按钮进行交卷。


五、考场纪律


1.考试期间,考生须配合监考人员要求,自备并全程佩戴口罩。


2.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必须和报名时所提交的有效证件一致。经监考人员核对无误后,对考生逐一进行现场拍照,完成身份校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3.考生须按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上,以备检查。考试开始15分钟后,未进入考场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11:30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4.考生进入考场时,除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之外,禁止携带书籍、演算笔、资料、笔记本、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食物、饮料等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监考人员要求存放至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至指定位置)。考生未按要求存放或违规携带物品的,将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5.考生入场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进行考试登录,登录后应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及本人照片,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及《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等待考试开始。考生如发现信息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登记处理。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尊重考试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禁止在考场内吸烟或吃东西。


7.考试期间,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如果因突发疾病不能继续考试的,应当停止考试,立即就医。


8.如考试计算机出现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不得自行处置。在异常情况处置期间,考生应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听从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引导。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考生自行操作考试设备影响考试的,将视为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及本次考试成绩;


9.开考15分钟后未在考试机上登录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考生登录;


10.科目一、二合并考试,科目三、四合并考试。考生在考试期间(09:00—12:00)不得随意离场;


11.考试时间截止时系统将自动提交试卷,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监考人员要求退场。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12.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对现场监控进行查阅,如发现考生存在未被现场发现处理的作弊行为,作弊考生的成绩将被取消,并按相关违纪条例处理。


13.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考生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老师提醒后不改正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一)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二)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三)未按规定携带手机、信号接听器等电子通讯、存储、摄录设备的;


(四)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五)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六)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七)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导游从业人员存在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文化和旅游部将相关信息记入导游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报名申请。


(一)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


(四)使用手机、手表、等电子通讯、储存设备接听、接收、查看考试信息的;


(五)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六)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七)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七、其他


1.考生须妥善保管好纸质准考证及电子打印件,以备考试和领取资格证时使用。考试当天考生如未携带纸质准考证,将不能进入考场。


2.根据疫情防控需求,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建议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提前了解乘车路线)。前往考场时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考生在备考期间,应做好自我防护,避免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根据各地最新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将相关信息在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按要求配合防疫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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