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您的位置:首页>>导游学院>>百科知识
最易误解的20个文史常识,你中招了吗?
2022-02-28返回列表

一、“鸡丁”前面冠“宫保”


“宫保鸡丁”的发明者丁宝桢,是清朝一位很有名的官员,他是咸丰三年进士,光绪二年任四川总督。据传,丁宝桢对烹饪颇有研究,喜欢吃鸡和花生米,尤其喜欢吃辣。丁宝桢在四川总督任上时,自己创制了一种以鸡丁、红辣椒、花生米为主要原料的美味佳肴。这道美味本来只是丁家的“私房菜”,但后来越传越广,尽人皆知。


很多人知道是丁宝桢发明了这道菜,但是知道为什么被冠以“宫保”的人就不多了。



明清两代各级官员都有“虚衔”。咸丰皇帝以后,这些个虚衔多用太保、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少保来命名,所以又有了一个别称——宫保。丁宝桢资历深、官位高,治蜀十年,为官刚正不阿,多有建树,于光绪十一年死在任上。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朝廷加封他为“太子太保”。因为丁宝桢的“太子太保”是“宫保”之一,他发明的菜也由此得名“宫保鸡丁”。


随着时代的变迁,很多人已经不知道何为“宫保”,就把“宫保鸡丁”写成了“宫爆鸡丁”或“宫煲鸡丁”。


二、“笑纳”并非笑着纳


“笑纳”一词,“纳”是“接受”“收下”之意,“笑”则是“嘲笑”“哂笑”之意。“笑纳”的意思是说,自己送给对方的东西不好,不成敬意,让对方笑话了。所以应是“自己送礼物请对方笑纳”。而有人把“笑”错误地理解为“高兴”,是因为高兴而笑,所以会说对方送的礼物自己笑纳了。


“做好东道主,笑纳远方客。”客人可以“笑纳”吗?要对方把“远方客”作为礼物收入。这不成了笑料了吗?把人作为礼品请对方“笑纳”,这多少有点不人道了吧!把“笑纳”改为“笑迎”,才是正确的。


三、“蓬荜生辉”是谦辞


“蓬荜生辉”又可说成“蓬荜增辉”、“蓬荜生光”、“蓬闾生辉”,其中,“蓬”是“蓬草”;“荜”通“筚”,即用荆条、竹子等编制成的篱笆等物。“蓬荜”连用,是“蓬门荜户”的略语,比喻穷人住的房子。如杜甫在《客至》中写道:“花径未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虽然只是诗歌中的比喻,但也说明他当时的生活很贫苦。


“蓬荜生辉”是个谦辞,表示的是“简陋的房屋也发出了光辉。是谦词,多用于对他人来访或题赠诗人字画等表示感谢”的意思。所以,这个词只能出于自己之口,不能出自他人之口,否则就有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意思。


四、“首当其冲”非首先


“首当其冲”原为“当其冲”,出自《汉书·五行志下》:“郑以小国摄乎晋、楚之间,重以强吴,郑当其冲,不能修德,将斗三国,以自危亡。”意思是说郑国是个小国,身处晋、楚、吴三个大国之间,处境十分困难,一旦国与国之间有冲突,首先要遭殃的就是郑国。


需注意的是“冲”字。在现有所有的词典中,编者都将这个“冲”解释为“要冲”。可是,有一种说法却认为,“冲”字不能作“要冲”讲,应当理解作“战车,攻敌、攻城的战车”。因为“冲”字在古代还有一个义项:战车。“冲”的作用是用来冲击敌阵或撞击敌人的城墙,类似于今天的坦克,在正面向敌阵推进,步兵可以躲在其后面,用它作为掩护,杀向敌人。而于对方来说,首先面对它的人,当然要面临巨大的危险。这种说法,也有一点意思。


五、“五毒”原来是良药


“五毒俱全”,这是一个所有中国人都会用的词。一个人如果称得上“五毒俱全”,那么此人就堪称“死有余辜”。这里的“五毒”是指人的五种恶习或恶行,有人认为是“吃、喝、嫖、赌、抽”,有人认为是“坑、蒙、拐、骗、偷”。除了人的品行上的“五毒”外,在生活中也常提到自然界中的“五毒”,有人认为是“蛇、蝎、蜈蚣、壁虎、蟾蜍”,而真正意义上的“五毒”却和这些没有任何关系。



真正意义上的“五毒”是指五种主治外伤的药性猛烈之药。《周礼·天官》说:“凡疗伤,以五毒攻之。”这里的“五毒”就是石胆、丹砂、雄黄、石、慈石。一般认为,所谓的“五毒”并不是每种药材都有剧毒,譬如丹砂、慈石并无太大毒性,但是五种药材通过加工之后合成,其药性就极其酷烈。具体的做法是:将这五种药材放置在坩埚之中,连续加热三天三夜,之后产生的粉末,即是五毒的成药。此药供涂抹患处,据说有相当的疗效。


很显然,“五毒”之名虽然张牙舞爪,面目狰狞,但却有救人性命的效能。说是五毒,但可以毒攻毒,最后却成了五味良药。


六、“劳燕”最惯是“分飞”


“劳燕”代指伯劳和燕子两种鸟类,“劳”是伯劳的简称,和“辛劳”无关。“劳”和“燕”分别朝不同的方向飞去,因此,它们的姿势是“分飞”而不是“纷飞”。


伯劳俗称胡不拉,是食虫鸟类,大多栖息在丘陵开阔的林地,为我国较为常见的鸟类。因为较常见,所以也就被写进了诗里。和伯劳一起走进诗里的还有燕子。譬如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就有这样的句子:“他曲未通,我意已通,分明伯劳飞燕各西东。”


当伯劳遇见了燕子,二者就相互完成了身份的指认,共同构成了全新的意思,在传统诗歌的天空下,伯劳匆匆东去,燕子急急西飞,瞬息的相遇无法改变飞行的姿态,因此,相遇总是太晚,离别总是太疾。东飞的伯劳和西飞的燕子,合在一起构成了感伤的分离,成为了不再聚首的象征。


因此,“分飞”是“劳燕”最常见的姿态,天空没有留下劳燕的影子,但“劳”和“燕”曾经飞过,曾经朝着不同的方向飞过。


七、“衣冠禽兽”原是褒义


“衣冠禽兽”一语来源于明代官员的服饰。据史料记载,明朝规定,文官官服绣禽,武官官服绘兽。品级不同,所绣的禽和兽也不同,具体的规定是:文官一品绣仙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绣孔雀,四品绣云雁,五品绣白鹇,六品绣鹭鸶,七品绣鸳鸯,八品绣黄鹂,九品绣鹌鹑。



武官一品、二品绘狮子,三品绘虎,四品绘豹,五品绘熊,六品、七品绘彪,八品绘犀牛,九品绘海马。文武官员一品至四品穿红袍,五品至七品穿青袍,八品和九品穿绿袍。所以,当时“衣冠禽兽”一语是赞语,颇有令人羡慕的味道。


到了明朝中晚期,宦官专权,政治腐败。文官武将欺压百姓无恶不作,声名狼藉,老百姓视其为匪盗瘟神,于是,“衣冠禽兽”一语开始有了贬义,老百姓对为非作歹、道德败坏的文武官员称其为“衣冠禽兽”。


其贬义之称,最早见于明末陈汝元所著《金莲记》一书。清代以后,“衣冠禽兽”一语遂用作贬义,泛指外表衣帽整齐,行为却如禽兽的人,比喻其道德败坏。


八、“乱七八糟”两战乱


“乱七八糟”这个成语同历史上两个重大的事件有关。


“乱七”,指的是发生在西汉时期的“七国之乱”。西汉初,刘邦为了巩固皇权,在铲除异姓诸侯王的同时又分封了一批刘姓子弟为王。但是,随着诸侯王的势力不断扩大,到汉景帝时诸王势力严重地威胁着汉王朝的中央政权,其中齐、楚、吴三封国几乎占天下之半。汉景帝采纳了晁错的建议,下令在众同姓王中推行“削藩”的政策,激起诸王强烈反对。吴、楚等七国以“诛晁错,清君侧”为名,发动武装叛乱,史称“七国之乱”。汉景帝派太尉周亚夫率兵征讨,取得了胜利。


“八糟”,同晋朝皇室内部争权夺利的“八王之乱”有关。西晋初年,司马炎建立晋朝后,把皇室子弟分别封为诸侯王。司马炎死后,即位的惠帝司马衷为人庸愚弱智,朝权落入他外祖父杨骏的手里。这引起司马炎的妻子贾后的不满,她便暗中用计,杀掉了杨骏及其同党,又设计杀死了司马玮。后来,为独霸朝野,贾后又将皇太子废为庶人后毒死。赵王伦趁机发动兵变,进攻洛阳。因为先后参与这场乱事的共有八个同姓王,所以这次战乱史称“八王之乱”。


九、“蛛丝马迹”非“蚂迹”


如果生活在农村,在一些老式厨房中可以经常看到蜘蛛。这些蜘蛛在厨房顶上结了很多蜘蛛网,这自然就是蛛丝了。在这老式厨房中还有一种小虫子,叫做“灶马”。灶马爬过的地方留下很多不很明显的痕迹,这就是“马迹”。灶马爬过的痕迹与蜘蛛网经常在一起出现,两者又都是不很明显的,所以说“蛛丝马迹”的“马”应该是灶马的“马”,而不是作为家畜的“马”。


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虫篇:“灶马,状如促织,稍大,脚长,好穴于灶侧。俗言,灶有马,足食之兆。”所以,灶马又可简称为“马”。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虫三:“灶马,处处有之,穴灶而居。”那么,既然是厨房里的虫子,为什么不清除掉呢?原来人们相信灶台上有灶马,是丰衣足食的吉兆,甚至把它叫做“灶爷马”,把它当作农历腊月二十三祭灶时,“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的灶王爷的坐骑。如此说来,这倒是很有趣了。


十、“弄璋”“弄瓦”莫混淆


生男孩子一般被称为“弄璋之喜”,生女孩子就是“弄瓦之喜”。


“弄璋”与“弄瓦”典出《诗经·小雅·斯干》。生下来个男孩,让他睡在床上,给他穿好看的衣裳,让他拿着玉璋玩;生下女孩,就让她睡在地上,穿上小裼衣,让她玩纺具(瓦)。让女孩生下来就弄纺具,是希望她日后能纺纱织布,操持家务。


璋是上等的玉石;瓦则是纺车上的零部件。璋为玉质,瓦为陶制,两者质地截然不同。璋为礼器,瓦为工具,使用者的身份也完全不一样。男孩“弄璋”、女孩“弄瓦”,凸显了古代社会的男尊女卑。由此可见,即使早在《诗经》时代,重男轻女也已经成为一种风气。


十一、无事不登三宝殿


佛教以佛、法、僧为“三宝”。佛指大知大觉之人;法即是佛所说的教义;僧指继承和宣扬教义之人。“三宝”所在之殿当然就是三宝殿了,即佛教信徒登场做法事的地点“大雄宝殿”;佛家珍藏经书、经典之所“藏经楼”;还有僧人休息的“禅房”。这三处地方,是清静高洁的佛教重地,进出的都是佛门弟子,俗人不可随意乱闯。


那么,发生了什么事善男信女们才应去三宝殿呢?按照规矩,初一、十五拜佛诵经当然要去;新年、节日祈福祭天必定要去;战争、灾荒、婚丧、生日、病痛……要求神拜佛肯定要去;法事、仪式、招魂必要拜佛上香、请僧人出庙,也必然要去;躯体康复、考试中举、生儿育女因许愿还愿也要去宝殿……可见,无事的话,谁会去“三宝殿”骚扰呢?


当然,现实生活中,有事相求当然要登“三宝殿”的。遇到棘手的问题不好办,找人托关系,请客送礼时笑着说“无事不登三宝殿”,实在是有点对不住佛门了。


十二、太监不等于宦官


在清朝之前,“宦官”和“太监”是两个差别比较大的概念。


“宦官”一词至迟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而“太监”一词,直到辽代才出现。战国时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阉人,而后来的太监则必须是阉人。宦官“悉用阉人”是东汉以后的事情。而太监和宦官发生联系只是明朝的事情。以“太监”作为宫中阉人的通称,是明清时代的事情。


太监本是古代职官的名称,晚至唐宋时期,朝廷中仍有太监官职的设置,所任者并非都是阉人。明代在宫廷中设置了由宦官所领的二十四衙门,各设掌印太监,是宫廷中的上层宦官。此后,太监逐渐成为宫中阉人带有尊敬色彩的通称。因此,在大明王朝,太监是高级宦官,他们直接管理一般宦官。所以,在明朝,太监和宦官的关系可以这样界定:太监必须是宦官,而宦官却不都是太监。发展到了清朝,太监和宦官才成为同义语,才成为可以互用的两个词。


十三、“道人”未必是“道士”


佛教是在东汉初年才正式传入中国,当时尽管道教以原始的形态在民间广为流行,但并不像佛教那样有比较系统的理论与严密的组织。但是,道教源于古老的巫术与神仙方术,加上与先秦诸子中的道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传播植根于民众,传播范围也比较广泛。


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佛教只有借“道”而行,采用了很多道教的名词与说法。比如,佛教又称为“浮屠教”,僧人也因之而叫做道人了。唐宋以降,随着佛教地位的上升,佛教有了足够的资本来同道教抗衡,于是便逐渐放弃了以前借助道教传播的招牌,取消了“道人”的称谓,才转用从古印度梵语中音译的“和尚”、“僧”等称谓词语。


十四、“莘莘学子”多少人


有一年的高考前一天,有家电视台做了一则各单位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的报道。报道的标题是:“各地纷纷为莘莘学子们参加高考提供便利。”其中,一名记者在报道结束时说:“祝愿莘莘(xinxin)学子都取得好成绩。”看完之后,不由得为考生发愁:若是高考卷子上出现了这个词,看节目的学生该如何是好?


首先从读错“莘莘”来说,这个字的确有两个发音,然而,“莘莘学子”中的“莘”字应当读“shen(阴平)”,而不是记者口中发出的“xin”。


其次是“莘莘学子”一词的使用错误问题。有很多词语,人们大体上经常看到或者使用,但是没有完全理解,所以在实际使用中常常用错。“莘莘学子”四个字连在一起,像个成语,其实不是成语,而是个自由组合的词组。“莘莘”是个叠字形容词,表示“众多”,在古汉语中用途比较宽泛。“莘莘”出自《国语·晋语四》:“周诗曰:莘莘征夫,每怀靡及。”《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词典》等辞书均释其为“众多”之意,这样,“莘莘学子”应是“众多的学子”。


如同上面提到的那个错误标题一样,下面的例句也是因为不太理解“莘莘”之意而出了错,在“莘莘学子”前加了“一大批”、“许许多多”,或者是在“莘莘学子”后面加上了个“们”字,造成了词义重复的错误。例如:在大洋彼岸的美国,许许多多来自中国的莘莘学子共同为祖国祈祷;一大批莘莘学子走出校门,成为祖国的建设者;莘莘学子们站在主席台下,聆听校长的讲话。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错误用法需要注意,那就是在“莘莘学子”前加上“一位”、“每一个”,因为“学子”和“莘莘”连用,意思就是“众多的学生”了。再用这些限定,就犯了逻辑上的错误。例如:作为一名莘莘学子,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每一位莘莘学子都应当为中华崛起而读书。这些用法都是错误的。


十五、“三长两短”捆棺材


据《礼记·檀弓上》记载,古时棺木不用钉子,人们是用皮条把棺材底与盖捆合在一起的。横的方向捆三道,纵的方向捆两道。横的方向木板长,纵的方向木板短,“三长两短”即源于此。到后来,人们用钉子钉棺盖,既方便又快捷,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皮条也随之消失。但是,这个词语却一直流传下来,在生活中经常使用。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火葬的推行,棺材也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如果连棺材都绝迹的话,那么把“三长两短”指作棺材的说法也会像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的皮条一样消失。那个时候,恐怕知道“三长两短”来历的人会更少了。


十六、灵柩不是棺材


“棺材”和“灵柩”两词最根本的区别是,前者只是“为装殓死人用的东西,一般用木材制成”;而后者是“死者已经入殓的棺材”。简单来说,“棺木”里面没有装人尸体,而“灵柩”有了死者尸体。可见“棺材”和“灵柩”两词并不是一个意思,千万不可乱用。如果有人作古,亲人可以为他去买副“棺材”;如果是说去买一副“灵柩”,等于说买来一个有尸体的棺木,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荒唐的事情,估计无人会做这种蠢事。


十七、“附庸”也可有“风雅”


“庸”的本义就是方圆不足五十里的小国、“小城”,因为太小,这样的小城没有资格直属于天子,而只能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因此,“附庸”准确的意思就是,“附”属于其他诸侯国的“庸”。


根据古代礼制,天子的领地要超过千里,公、侯的领地方百里,伯的领地方七十里,子、男的领地方五十里。方五十里的领地就显得实在有些不入流了,这样的小地方不可能有任何政治地位,因此也就没有资格参加天子的朝会,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就是它的宿命。


“附庸风雅”本来是个十分中性的词,无非是“附庸”之地的“风”和“雅”而已。当“以大为美”的审美观发展到极端,对“大”盲目崇拜后,“美”和“文化”就这样被整齐划一了。其中折射出的心理十分复杂,耐人寻味。


十八、乱说“哇塞”伤风雅


“哇塞”原是闽南方言,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在台湾地区流行开了。最早传入大陆应该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首先流行于开放的沿海地区。其中,“哇”就是第一人称代词“我”,而“塞”则是一个表示性行为的动词,是很不文雅的词(粗话)。这样一个主谓词组,它的宾语省略了,但是意思还是很明确的。


这样一句很难听的话本来是不应当流行开来的,但是现在却成为人们的口头禅。先是在台湾的影视传媒上出现,后来大陆的一些影视明星又刻意模仿,现在连省级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嘴里也经常说,甚至连幼儿园的小朋友也跟着学了起来。


造成这个不文明的口语传播开来的原因在于,一些影视传媒机构的不负责任,一些影视明星的刻意模仿和一些年轻人的盲目跟风。他们根本不知道“哇塞”是什么意思,只是主观地认为“塞”是一个叹词,跟“哇呀”、“哦哟”、“呜呼”差不多,仅仅是表示惊叹而已。所以,不管男的女的,也不论老的少的,赶时髦般地抢着用,开口闭口就是一个“哇塞”。


还有一些人,看到别人不说这个词,就嘲笑人家“土得掉渣儿”、“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实在是不应该。更让人觉得不好意思的是,一些女孩子在大街上打招呼也会大呼小叫地用“哇塞”,真让人觉得难为情。


十九、不孝本有三,无后为最大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孟子说的,记述在《孟子离娄上》中,全文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意思是,不孝的行为有很多种,没有做到尽后代的责任最为不孝。舜没有告诉父母就娶妻,是没有做到尽后代的责任。但君子认为他虽没有禀告,实际上同禀告了一样。


有的错误翻译是:“不孝的情况有三种,其中以没有后代的罪过为最大.舜没有禀告父母就娶妻,为的就是怕没有后代。所以,君子认为他虽然没有禀告,但实际上和禀告了一样。”


为什么说这个翻译是不正确的?


1.这里的“三”明显是代指“多”,可以参考孟子的《离娄章句下》所说:


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养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不孝者五”,可知“不孝有三”,并不仅仅是三种。


2.原文中的“为无后也”不能翻译成“为的就是怕没有后代”。理由一,如果“不孝无后为大”,那么孟子后文所说的五不孝中肯定有一条是“无后”,但是五不孝没有一条提及“没有后代”。理由二,“为无后也”,如果“为”翻译成“为了”表目的的话,原文就成了“为的就是没有后代”,明显不符合语意。


3.许多人以为东汉的赵岐在《十三经注疏》的批注是对孟子这段话的解释,而是不合理的。赵岐在《十三经注疏》所言:


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他把“不孝有三”定义为了三种,可见他并没有理解孟子的五不孝,就断章取义把“无后为大”解释为“没有后代”。他这样做的目的,很有可能是结合了当时的政治环境,故意曲解了孟子的含义。


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