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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去泸沽湖遇“强买强卖” 警方:商贩勾结导游司机作案,已刑拘5人
2023-04-01返回列表

“不给钱不让走!”近日,余女士和高先生等人跟随旅行团到泸沽湖景区旅游,途中在一个休息服务区,被强迫购买近6000元的高价药材。接到报警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公安局立即联合县文广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展开调查,并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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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五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3月31日,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5名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据警方介绍,该案件系团伙作案,卖场商贩勾结旅行团的驾驶员和导游,以返点30%的方式,诱导游客购买中药材,获取高额非法利润。


对此,律师表示,导游伙同商家强迫游客消费行为,情节严重者可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游客讲述:两种药材5900元 不买不能走


据报案人余女士介绍,3月27日,他们一行人跟着旅行团坐车前往泸沽湖景区游玩,在途中一休息区上完厕所后,经过一处药材、土特产卖场。卖场工作人员上前热情介绍,与她一路的高先生见状,便随意咨询了两种药材价格和效用。在她和高先生还没表示要购买时,工作人员已经将药材取出,并迅速打磨成粉末状态,表明这两种药材价格为5900元。


余女士和高先生表示并不想买,却被卖场的工作人员拒绝,并表示已经打磨成粉无法退回,工作人员以语言威胁的方式要求他们必须购买才能离开。


无奈之下,余女士选择报警求助。


警方调查:卖场老板勾结司机导游 一个月获利9万余元


接到报警后,盐源县公安局立即出警,并联合县文广旅游局、市场监管等部门赶到现场处置。


民警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二车某某、万某某、王某3人为卖场老板,他们与串通好的旅游大巴车司机和导游联系,以每卖出一份货物就给他们返点30%报酬的方式,将参团旅游的游客带到该点位吃饭、休息、上厕所。同时,他们将原本通往旅游公厕的道路改道,在道路两边摆放中药材、土特产进行售卖,让到此处上厕所的游客只有通过该路段才能进入公厕,并在途中诱导游客购买中药材,获取高额非法利润。


经查,该土特产、药材卖场从2023年3月6日起开始营业,以此方式共获利9万余元,目前该卖场已被相关部门查封。3月28日,犯罪嫌疑人二车某某、万某某、王某、曹某某、李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盐源警方表示,当地旅游秩序不容破坏,任何人在旅游过程中以“软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提供服务等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警方同时提醒,游客如遭遇导游、司机等人员强制收取合同约定外费用的情况,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留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10报警。


律师说法:侵犯游客选择权并构成治安违法


导游伙同当地商贩强迫游客消费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强买强卖”行为又触犯了哪些法律条款?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导游伙同当地药材摊贩强迫游客消费行为,侵犯了游客选择权。


赵良善指出,导游作为旅行社工作人员,其行为后果归于公司。根据《旅游法》下相关规定,如果导游与他人达成不当内部交易,情节严重的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此外,针对“强买强卖”行为,赵良善强调,以胁迫方式售卖商品,还构成治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文章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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