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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言:明知不合理低价游自愿参加,事后投诉,应不受理!
2023-05-30返回列表

今年是首部旅游法颁布施行十周年。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高票通过旅游法。该法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自此,我国旅游业发展开启了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


然而十年过去了,从实践看,旅游法对于零负团费的治理效果非常一般。特别是受疫情的影响,旅游业发展中不合理低价游、诱骗游客购物和消费等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愈演愈烈。为此,及时修法、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惩处力度的呼声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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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法治专家委员会委员王天星:

对于明知不合理低价旅游自愿参加、在事后又以此向旅游行政部门投诉的,应不予受理


“要彻底解决零负团费这个旅游业的难题,首先要解决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分析不合理低价旅游缘何蔓延至今,文化和旅游部法治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旅游法规中心副主任王天星认为有多种原因,包括旅游者消费意识不够成熟、旅行社行业竞争过于激烈、旅游执法不够严格以及地方政府保护等多方面因素,但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存在旅游目的地的地方保护主义。


因此,治理不合理低价游,首要的就是地方政府必须坚守政府本位和宗旨,相关政府部门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对于旅游中出现的强迫购物、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诱导购物、虚假标价等行为,根据情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执法,构成犯罪的,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明知不合理低价旅游自愿参加、在事后又以此向旅游行政部门投诉的,应不予受理。


文旅部法治专家委员会委员胡斌:

对“不合理低价游”综合施治,除了旅行社还应监管购物店


文化和旅游部法治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文化和旅游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胡斌认为,“不合理低价游”的说法本身值得商榷。从市场的角度看,零负团费作为旅行社的一种经营模式,主要通过购物回扣来弥补团费,因为团费低,市场需求很大。


虽然旅行社的这一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但由于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相关部门力量有欠缺,导致是否有回扣等无法查实,所以实践中确实存在认定上的困难。鉴于此,胡斌建议,在修改旅游法时,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应考虑建立跨部门的协作机制,在设定罚则时将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纳入进来。“总之,治理零负团费不能仅考虑对旅行社的监管,还应该从购物店的角度去进行监管。”胡斌说。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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