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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被卖了”?景区回应
2023-06-28返回列表

连日来,一则“楼市下跌,佛祖被卖了”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称四川“前几天把乐山大佛给卖了”,并配了一张标题为“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的竞拍图片。


6月2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获悉,该交易确实存在,但并非近期,而是几年前。相关方表示,这是按照相关管理条例,正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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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景区部分经营权转让30年

网友:这也能卖?


上述消息于今年6月25日出现在网络上,随后引发热议。


该消息称,“前几天把乐山大佛给卖了。30年经营权卖了17亿,佛祖是做梦都没想到啊,他竟然也有被卖掉的一天。”


消息后面是一张标题为“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的竞拍图片。


该图片显示,限时竞价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7点。当前价为1709950400元,保证金为15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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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消息,不少网友留言评论。有网友质疑,“(这)是全国人民的财产,凭什么随随便便卖”?也有网友留言:“这也能卖?”


回应:

事发数年前 符合规定


6月26日下午,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该拍卖发生于数年前,是符合规定的。“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该经营权就应该公开出让。”


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挂牌起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11月29日。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的30年经营权由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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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公开信息,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项目转让方为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转让标的是乐山大佛景区内的观光游览车经营权和摊点经营权,经营期限为30年,成交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成交价为171195.04万元。


其中,观光游览车经营权具体为景区内凌云路沿线观光游览车经营权。路线范围起于大佛景区北入口停车场、止于大佛景区南游客中心,沿途共设置7处观光游览车停靠站,运营里程5.24公里。定价政策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票务由受让方自行管理。


摊点经营权范围为大佛景区文化广场、六度文化长廊以及八仙洞码头区域(不含八仙洞码头长廊内原住民已设摊点)。


卖的是大佛吗?


根据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出让或者变相出让世界遗产资源;在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经营活动实行总量和区域控制。


同时,该条例还写明,市中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强审核和监督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该项目在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的“重大事项披露”中显示:受让方的经营行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区域发展规划,并接受转让方的管理。同时,受让方经营事项须按照报名前提交转让方审核同意的经营方案中所明确的项目范围、内容、时间等进行经营,不得超范围、超时间经营。受让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要求,对经营项目进行安全管理,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恢复、补救等费用和相关工作均由受让方负责,相应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经营项目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因经营行为对周边文物、景观、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


在很多网友质疑景区“卖大佛”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表示:“经营权,不是所有权!景区的经营范围卖了,不是把景区卖了!”“合规引入一部分市场力量,无可厚非。”“符合规定,没毛病!”


来源:综合整理自封面新闻、中国经济网、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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