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正值旅游高峰,不少有关不合理低价游、无证黑导游的报道频频出现在大众视野。上周的“40元4天3晚包吃住游桂林,涉事旅行社被罚10万元”的事件更是引发广泛关注频上热搜。
其实长期以来,有关低价游、黑导游的案例可谓层出不穷,几年前的“黑导游扇耳光”事件可以算是著名典例。
以40元的价格报名参加北京一日游项目,在途中被要求“补交”160元的自费项目,在乘客拒绝交钱后,车上的“黑导游”不仅言语威胁,还扇游客耳光。
扇耳光
被强制收取额外160元团费
因拒绝被抽耳光缴200元才放行
几年前,一段“北京一日游遭欺诈,有游客被打”的视频曾在网上热传。
视频的发布者表示,她和家人参加一家旅行社组织的北京“一日游”时,被导游要求补交160元团费,有乘客因为反抗被打,而她偷偷用手机录下了视频。
根据视频发布者上传的视频可见,三名男子围着一个男性游客,一名男子一边说:“瞎掺和什么?”一边打了男性游客一下。
随后,另一名男子也打了游客一耳光,并不断说着脏话,让男性游客“滚下车去”。
一名女导游则让男性游客:“滚,听明白没有,给我钱。”
当时参团的游客告诉记者,她和家人参加一家旅行社组织的“北京一日游”项目,参观长城、十三陵等旅游景点,但在旅游大巴车行至昌平西关环岛时,车上的导游突然翻脸,表示如果想要下车参观,需要每个人补交160元团费。
游客邓先生以没有带钱为由拒交,不但遭导游语言威胁,还被扇两个耳光,邓先生一行两人共交了200元后才得以下车。
黑导游
经查无旅游行业准入资质
已经不是第一次作案
此事被曝光后引发社会关注。警方分别在北京、河北等地将韩某、陈某、李某、王某等5名嫌疑人抓获。
调查后发现,该团伙已经不是第一次做出非法行为了。
受理此案的昌平法院经审理查明,事件被曝光之前的10个月内,嫌疑人韩某组织陈某、李某、王某、于某等人在北京市王府井某胡同,在无旅游行业准入资质的情况下,非法从事一日游活动,并强行收取游客自费款。
遭网友曝光的事发时,韩某在北京市王府井某胡同指使陈某、李某带领游客乘坐旅游大巴车进行非法一日游活动。在已收取相关旅游费用的前提下,当车辆行至北京市昌平区某环岛附近和居庸关某停车场内时,陈某、李某伙同被告人王某、于某采取言语威胁和暴力殴打的方式再次强行收取10余名游客二次费用。
庭审中,韩某、陈某、李某和于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被告人王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但辩称自己只收了600元,其余钱款不是他在车上收的,与他无关。
据几人交代,他们以“低价诱揽,中途加价”的方式从事非法“一日游”活动,为减少被检查的可能并取得游客信任,他们使用租赁的旅游车辆接送游客,司机并不固定。
他们的具体运作方式为:揽客人员每天在前门、故宫等地以40元到100元不等的低价吸引游客前往长城、十三陵、鸟巢、水立方游览,并称“负责车费及中午饭而且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遭处罚
五名黑导游犯强迫交易罪
吊销资质获刑罚
5名嫌疑人中,于某是在京注册的导游。事发后,市旅游委依法吊销其导游资质。王某和李某两名导游则在外地注册,两人所在吉林、山东两省旅游部门也吊销了二人的导游资质,并高限处罚。
昌平法院认为韩某、陈某、李某、王某和于某,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已经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陈某、李某、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来源:旅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