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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西藏考区)的通知
2023-07-11返回列表

各市(地)旅发局、文旅局,区内各相关院(校):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市场函〔2023〕24号精神,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11月25日(周六)举行,现将我区组织实施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犯罪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当于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上传资料包括:


①身份证件(正反面)、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


②学历证(内外面);


③身体健康证明材料(指有资质的机构如: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在对证件持有者进行了相关项目的健康体检后,出具的证件持有者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的证明,不要求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


④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


⑤现居住地管理部门(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藏满5年的居住证明材料。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21日17:00,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取在线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在报名网上上传有关资料,上传资料时应确保上传资料图像清晰可辨,以免影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完成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


(四)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下载准考证


2023年11月20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其他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


四、考试时间


科目一、二考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9:00-10:30


科目三、四考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10:30-12:00


科目五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


科目一、二、三、四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考点为准。科目五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确定后向考生公布。


五、收费


根据《西藏自治区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我区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藏发改价格〔2016〕420号),我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核定的140元/人次收取。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4年3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2024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二)已经获得中文导游资格,需要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只须参加科目五的考试。


十、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西藏自治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成立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导游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导考办),办公室设在厅市场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导考试相关工作。


(二)加强考试管理。导考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协调,落实专人负责,严格遵守行政审批规范,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组织、费用收取、结果发布、证书核发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时限开展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导考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对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联系人员:索朗卓嘎


联系电话:0891-6834330 


网上ATA报名系统客服电话:021-61948895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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