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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通知(西藏)
2021-07-06返回列表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关于组织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来源: 区旅游发展厅


各市(地)旅发局(文旅局),区内各相关院校: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办市场〔2021〕117号)要求,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11月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提交资料


1.身份证件(有效期内身份证件正反面);


2.学历证(内外面);


3.身体健康证明材料(指有资质的机构如: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对证件持有者进行相关项目的健康体检后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不要求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


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


5.现居住地管理部门(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藏满5年的居住证明材料。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2021年7月19日9:00至8月20日17:00,考生可通过网址为:https://jianguan.12301.cn/(全国旅游监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上传报名提交的资料,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取在线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在报名网上传有关资料,上传资料时应确保图像清晰可辨,以免影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完成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


(三)交费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交费。交费需在报名网上进行,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17:00。交费完成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根据《西藏自治区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我区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藏发改价格〔2016〕420号),我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核定的140元/人次收取。


(四)报名各阶段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7月19日9:00至8月20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7月19日9:00至8月31日17:00。


网上交费时间:资格审核合格后至9月10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9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须转换成外语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律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分别为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和《我区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流程》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ct.gov.cn)查看、下载。


四、考试时间


科目一、二

2021年11月6日9:00—10:30

科目三、四

2021年11月6日10:30—12:00


科目五

2021年12月6日前组织完成


五、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文化和旅游部审查后公布。2022年2月21日9:00时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六、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七、证书核发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本地健康码绿码有序进入体温检测区进行测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所在地防疫各项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文化和旅游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


旅游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员资格证书”。


九、有关要求


(一)坚持防疫为先。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统筹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协调卫健、疾控等专业部门力量,科学精准落实防控举措,做到防疫为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西藏自治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成立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导游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导考办),办公室设在厅市场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导考试相关工作。


(三)加强考试管理。导考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协调,落实专人负责,严格遵守行政审批规范,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组织、费用收取、结果发布、证书核发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时限开展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导考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对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2021年7月6日


(联系人:索朗卓嘎,联系电话:0891-683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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