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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跨省旅游“熔断”机制不再一刀切!将从从省级调整到县级
2022-06-01返回列表

跨省游恢复再迎政策利好


跨省游熔断范围缩小


由原来的省缩减到了市县区



5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另附第四版《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与第三版《指南》相比,首次将跨省游“熔断”政策的行政单位从省(区、市),调整为县(市、区、旗),以及直辖市的区(县)。


本周即将迎来端午假期,跨省游“熔断”政策的调整,以及一些省区市逐步恢复跨省游,端午假期的跨省游消费市场有望迎来进一步回暖。


政策利好


相信旅游业恢复也会越来越快!


旅游人,加油!


以下为文旅部发布的原文


5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战略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跨省旅游“熔断”机制于2021年8月开始实施,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旅游市场实际情况,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更加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区(县),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二、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三、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及恢复具体事宜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密切关注各地疫情动态,及时调整旅游产品和团队行程。


四、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指导督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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